1. 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档案管理、证件印制和印鉴管理等工作。
3. 牵头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或专题性的调查研究;起草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主要领导综合性的重要讲话;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组织、策划、实施人大宣传工作。
4. 负责人大机关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承担各类物资的采购、保管、分配和发放;承办对外接待;负责车辆调度和管理;办理机关医疗保险;承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办机关办公区管理及值班工作。
5. 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考核;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等交办的工作。
6. 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7. 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