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寻甸县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9年1月25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的议案》,审查了寻甸县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关事项,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寻甸县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000万元,其中,凤梧华府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8000万元、锦绣广场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9000万元、月华路南段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7000万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债券资金纳入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的考核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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