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乔生辞职的决定
(2019年5月3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徐乔生的辞职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徐乔生辞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