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
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委员的决定
(2019年7月30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朱文华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何吉平不再担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