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寸光友等任免职的决定
(2019年9月27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马郡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寸光友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光超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任命寸光友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李文华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谢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