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正福等任职的决定
(2019年11月29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任命杨正福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科级)。
任命马朴仙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