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马克军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0年1月10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马郡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马克军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马媛琳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任命马克军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杨庆国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