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马关帅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0年3月30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勇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合成刚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舒余魁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马关帅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金蕊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