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建顺免职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那云翔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王建顺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