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尹慧芬任职的决定
(2020年5月19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尹慧芬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