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舒应亮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0年8月14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那云翔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车林恒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舒应亮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朝清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琼芬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宏伟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金所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艾国兰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郑宏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克伟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建勇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杨斌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二年);
任命舒应亮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朱朝清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丁路祥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王琼芬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宏伟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