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梅国云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0年9月28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那云翔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任锐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梅国云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