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永萍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1月13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张永萍的辞职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张永萍辞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