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付亚楠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5月3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马郡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龙晶晶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朱选高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王嘉懿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付亚楠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周涛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