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松辞职的决定
(2021年5月31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有关规定、郭松的辞职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郭松辞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