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普靖任职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任命普靖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代理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