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县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成立县选举委员会,并任命以下人员为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何健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
副主任:普 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杨 勇(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县委社会工委书记)
李东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委 员:张光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朝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全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文富(三级调研员)
寸光友(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彩荣(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肖智勇(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档案局局长)
邱艳红(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范 露(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县公务员局局长)
鲁兴宇(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孙志奎(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阮云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云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县选举委员会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指导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工作,受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县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大常委会,由赵文富兼任办公室主任,寸光友、杨彩荣、肖智勇、邱艳红、范露、鲁兴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