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谷照奎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10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普靖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张应良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周涛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谷照奎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袁建军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杨克祥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