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志荣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10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代平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免去李志荣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