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马璟任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那云翔提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马璟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