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接受:
缪国显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李萍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马德留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普靖提请
决定免去:
杨克祥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三、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健提请
免去:
杨彩荣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韩杰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马璟提请
免去:
朱朝清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崔建辉的县人民法院马街法庭庭长职务;
徐博煜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智升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那云翔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姜禹传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如琰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朱朝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崔建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仁德法庭庭长;
徐博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丁路祥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钰垚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马雪娇为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王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