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接受:
张航源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君勇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段庭祥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饶清荣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赵光超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姚树云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黄文英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马仲斌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普靖提请
决定免去:
付亚楠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奎云的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周春龙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斌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文斌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光超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健提请
免去:
刘鑫伟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马璟提请
免去:
杨斌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舒迎东的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马永明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舒迎东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