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接受:
马君勇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周天燕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任命:
马永烈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有梅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熊云良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普靖提请
决定免去:
谷照奎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绍勋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李文华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石祥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姜建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陶善宝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鲁兴宇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三、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代平提请
任命:
彭朝柱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