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接受:
李红松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恒策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昌炯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普靖提请
决定任命:
李建华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三、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健提请
免去:
丁晓芬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