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
徐有梅的县人大常委会仁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张武为县人大常委会仁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秀芳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华侨委员会委员。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普靖提请
决定免去:
姜建文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鲁兴宇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徐有梅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