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斌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2年11月30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马璟提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免去杨斌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舒迎东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马永明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舒迎东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