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接受:
沈艳红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杨彩荣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李秀琼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合倡纬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虞智杰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赛普磊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李建能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龙义芝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邱金稳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田贵兵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邱金稳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普靖提请
决定免去:
王荣春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世勇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三、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国青提请
免去:
谭俊峰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马璟提请
任命:
黄欢、林树祥、陈瑞能、田菲、余有福、赵开存、章院昆、董翠花、张兴莉、安顺文、刘蕊、梅雨楠、李艳梅、邓慧芸、李金才、董丽萍、杨春婧、朱荣、李朝剑、王洪丽、李兴平、阮开军、马关美、唐艳丽、缪国显、余俊娴、龙江、范光祥、王兴华、李俊仙、丁文俊、张哨、胡典、马利民、吴加宝、蔡建中、姜林、崔明丽、朱鸿斌、杨泽文、徐智珅、杨开兵、苏建华、李萍、雷家学、张凤琴、赵桃云、刘尘、严智勇、杨忠贤、马顺佳、朱会平、梁绍文、徐加米、张敏、杨娅飞、马老富、文仁国、肖永飞、杨枝巧、唐柱勇、杨娟、马炳洪、田安坤、铁春梅、马紫璇、华绍山、李正梅、朱崇寿、钱正芳、杨丽萍、马真勇、蒋华先、蔡富义、黄灵江、王彦仙、孙早明、任志美、张晓霞、康天营、保明昆、马德留、裴正丽、戴勇、毛石生、杨永增、朱晓玲、唐永、杨清虎、徐荣能、阮朝荣、陈维萍、普玉华、刘辉、杨晶、潘德愧、鄢锋、陈朝启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五、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代平提请
任命:
赵建华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