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
赵燕妮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艳春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赵燕妮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高艳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普靖提请
决定免去:
刘玮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维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俊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三、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马璟提请
免去:
王东、张彦、钱正洪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代平提请
任命:
施绍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